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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 


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

   中共广州航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、广州市监委驻广州航海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,是学校的专责监督机构,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,聚焦主责主业,深化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主要职责有:

1.协助学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,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,一体推进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。  

2.强化监督第一职责,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,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到实处,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。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、控告。

3.加大对学校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,坚决遏增量、减存量,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。贯彻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方针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精准、有效地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全面净化学校政治生态。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职务违法调查等职责。

4.依纪依法开展问责,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,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、党员领导人员,对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,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,管党治党宽松软,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进行问责,对基层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。  

5.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。

6.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,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查处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。

7.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校党委交办、督办的有关工作。

 

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下设纪检监察室,主要负责纪检监察机构日常运转、文字综合、工作督办、日常监督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、选拔、考核管理等;审理违犯党纪和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案件。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;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调查,并提出处理建议。
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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