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广州航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,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。广州市监委驻广州航海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,统称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”,一体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。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各项职责任务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、精准化、常态化。
2.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监督。
3.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,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和问责。
4.协助学校党委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。
5.强化协作配合,完善监督体系。
6.加强学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。加强对二级纪委的领导和督促指导。
7.会同党政办公室开展党风政风、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综合分析,研判学校政治生态,提出工作建议。
8.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(机构)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